重庆交通项目认证资质认定办法
1、质监总站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、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工作。省站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乙、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、丙级、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工作。
2、检测机构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、不同类别的等级。
检测机构被评为丙级、乙级后须满1年且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方可申报上一等级的评定。
3、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,应向所在地省站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》;
(二)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三)通过计量认证的,应当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;
(四)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和聘(任)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;
(五)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(包括模拟报告)及业绩证明;
(六)质量保证体系文件。
4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、初审、现场评审3个阶段。